今日大学

公告通知

  • 04
    2022-04
    鉴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后续公告。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申请。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
  • 04
    2022-04
    鉴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本次开考课程安排至后续7月和10月考试。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全额退回。有关退费等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因停考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2022年4月2日
  • 04
    2022-04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2022年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xeea.cn)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原已报考的4月份考试科目可直接延至下半年参加考试,如不需延期则可办理所报科目的退费申请,并于4月30日前持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
  • 04
    2022-04
    4月2日援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消息,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河南省原定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在一个月内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申请。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 04
    2022-04
    鉴于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2022年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我院官方网站(www.ahzsks.cn)。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申请。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安徽省
  • 04
    2022-0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2022年4月16-17日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zjzs.net)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原已报考的理论科目考试报考费将全额退回。退费流程在站内“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栏目发布。对停考过渡期专业,过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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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
    安徽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顺利结束。考试过程安全有序,考风考纪良好。绝大部分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但也有少数考生违规,为严肃考风考纪,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违规考生予以处理。现将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对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进行公告,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和拟处理决定存在异议,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
  • 11
    2020-1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
  • 11
    2020-11
    我省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1月13日公布。考生可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www.hbea.edu.cn)查询成绩。 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可在11月13日-18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申请复核,11月23日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查结果。我省采用网络评卷系统阅卷合分,没有人
  • 11
    2020-11
    在惠州市办理202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毕业申请时间为2020年6月15—19日)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一、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二、领取地点: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科(惠州市教育局大门进门右侧大楼二楼)三、毕业证书须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不能代领。四、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